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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放前出典的封建性房地产可否由清理封建性房地产的机关赎回问题的批复

时间:2024-05-28 19:54:45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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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放前出典的封建性房地产可否由清理封建性房地产的机关赎回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放前出典的封建性房地产可否由清理封建性房地产的机关赎回问题的批复

1957年7月23日,最高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本年5月21日(57)法研字第73号请示收悉。关于解放前典当房屋契约载明逾期不赎即作断卖,由承典人定税管业,永为己有,典期届满三四十年后出典人要求回赎是否准许问题,来文所举第一种情况我们同意你院所提的出典物为个人财产,出典人要求回赎时的处理意见。
来文所举第二种情况,即关于出典物为封建性房地产,可否由清理封建性房地产的机关赎回,我们同意你院所提第一种意见,即:应承认承典人对该项房地产的所有权不应由清理封建性房地产的机关赎回公有;如该项房地产为国家急切需用的时候,应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我们认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也可依法加以征购征用或者收归国有)。来文所提会馆的房地产,普通会馆似非属于封建性的房地产,并请你们考虑。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珠海经济特区职工社会保险条例》的决定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珠海经济特区职工社会保险条例》的决定

 (2003年9月26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提请废止《广东省珠海经济特区职工社会保险条例》的议案,决定废止《广东省珠海经济特区职工社会保险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贫困县农村信用社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贫困县农村信用社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1994年税制改革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行业、企业继续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7〕38号)中的优惠政策,到1997年底已执行期满。为支持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对国家确定为贫困县的农村信用社在2000
年12月31日前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1998年4月1日